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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8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上海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若干措施》 通知
推动本市汽车消费市场升级转型,现就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更新,促进汽车大宗消费补贴措施:
一、出台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并且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