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各类用人单位可登录“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多险申报平台”线上办理补充工伤保险业务。
一、线上办理
芜湖市补充工伤保险,适用于本市统筹区域内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建设工程项目单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自愿投保,按照缴费标准每月足额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投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由承办芜湖市补充工伤保险的人保健康芜湖中心支公司按规定向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支付赔偿金和抚慰金。
(资料图片)
芜湖市各类用人单位可登录“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多险申报平台”线上办理补充工伤保险业务。
注:用人单位在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时可同步选择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在申请办理工伤待遇支付时可同步申请补充工伤保险补偿金。
二、补充工伤保险基础缴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确定补充工伤保险基础缴费标准。具体标准为:
一类-每人每月7元;
二类-每人每月8元;
三类-每人每月9元;
四类-每人每月10元;
五类-每人每月14元;
六类-每人每月17元;
七类-每人每月21元;
八类-每人每月25元。
按工程项目参保的,补充工伤保险费按照以下标准缴纳:
1.工程造价0.3亿元(含0.3亿元)以下缴费比例1‰;
2.工程造价0.3-1亿元(含1亿元)缴费比例0.7‰;
3.工程造价1-5亿元(含5亿元)缴费比例0.4‰;
4.工程造价5亿元以上的缴费比例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