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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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购房契税补贴和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金融工作局、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房﹝2023﹞98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购房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具体事宜如下:
一、支持青年人才在郑安居。
毕业3年以内来郑新就业青年人才,自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且购买房屋位于金水辖区的,在享受原有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的基础上,再按照10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
二、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自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水辖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货币补贴。
三、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自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水辖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按照5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
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住宅仅可享受一次,即政策一和政策三不可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