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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对象:三类人才可以申领绿卡
平山县人才绿卡服务对象为平山县域内用人单位从市外、国(境)外引进到平山县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
(一)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引进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工种技师;
(三)符合我县产业发展需求,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服务对象中的第一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二、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已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人才,凭卡可享受平山县人才绿卡服务项目(资金补助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不再发放平山县人才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