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创新人才见习补贴标准
(资料图)
一、补贴标准:
见习补贴标准如下:
条件类别 | 补贴标准 | 补贴方式 | 资金来源 |
博士研究生 或境外博士 | 3000元/人/月 | 一次性发放(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 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
硕士研究生 或境外硕士 | 2000元/人/月 |
二、补贴期限: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提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