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2019.9.1——2020.8.31之间出生)身体健康,具备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
(相关资料图)
1、新华所户籍,父母房产为①沧石路以南、四明街以西、廉州路以北、藁梅路以东②沧石路以南、四明街以东、工业路以北、金域华府小区以西范围的适龄儿童。
2、新华所户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①沧石路以南、四明街以西、廉州路以北、藁梅路以东②沧石路以南、四明街以东、工业路以北、金域华府小区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三、提交材料
(一)符合招生条件第1条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证明:父母双方及儿童的户口原件、复印件。
2、住房证明:与父母姓名一致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需为住宅)原件、复印件。
3、幼儿出生证明。
4、幼儿预防接种证明。
(二)符合招生条件第2条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证明:父母双方及儿童的户口原件、复印件。
2、住房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需为住宅)原件、复印件。
3、幼儿出生证明。
4、幼儿预防接种证明。
5、房管局出具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
四、几点说明
1、若以上条件未招满,按报名先后顺序择优补录。
2、户口证明、住房证明取得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
3、共有房产(父母共有房产除外)、商业用房不作为适龄儿童就近入园的依据。
4、所有房产必须是现已交房入住的,未交房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园依据;已交房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并出示购房票据;银行抵押贷款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贷款合同。
五、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 月1至2023年7月2日(早8:00——晚9:00),7月11日前完成初审回复工作。家长在规定时间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请注意接收电话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准时到园提交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请家长把所有证件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注明报名登记码、幼儿姓名、证件名称、数量、联系电话)。
3、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统一核查,凡弄虚作假者,或逾期未上交材料者,不予录取。
六、招生咨询电话:8659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