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注提醒
广东省居住证(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满一年签注一次,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1个月内要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会导致使用功能中止。
“粤居码”小程序签注
(资料图片)
通过“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签注。微信搜索登录“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点击“居住证”进入电子居住证业务办理页面,点击“签注居住证”进入办理流程。
操作流程
申请人申请电子居住证后,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居住证,申请人可通过粤省事平台查看个人电子居住证。
在办理具体业务或事项时如需要提供广东省居住证的,群众需要出示电子居住证或居住证实体证件。需出示电子居住证的,打开领证的小程序,调出电子居住证出示即可。
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应当通过“粤省事”或“粤居码│粤治安”等微信小程序上展示,不允许截图或打印展示。
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样证
(图中个人信息为虚拟信息)
“电子居住证”跟居住证实体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群众申领电子居住证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需申领实体证件,非必要不建议申领实体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