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资料图】
二、招聘人数和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主要从事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化解。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司法行政事业,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2.具有杭州市区户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查清或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6月4日止。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297475604@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人民调解员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以邮件形式通知。
3.考试: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全文链接及附件: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