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配售实施细则》、《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查实施细则》,现于2023年5月26日推出供应市本级城隽雅苑北区和榕悦花园两个项目房源共计1879套共有产权住房,现将两个项目申购配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城隽雅苑北区
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城隽一街,项目销售单位和代持管理机构为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本次供应房源1877套,房屋户型、套数等情况详见下表:
备注:本表城隽雅苑北区每栋楼总层高不含首层公建配套或架空层。
(二)榕悦花园
榕悦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4260号,项目代持管理机构和销售单位为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本次供应零散房源(认购后退出)2套,房屋户型、套数等情况详见下表:
两个项目的项目信息、房源明细表、不利因素公示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销售价格和共有份额比例
(一)城隽雅苑北区
1.销售均价和产权份额比例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配售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确定城隽雅苑北区项目销售均价为23800元/平方米,承购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0%,政府产权份额比例为40%。
2.单套销售价格
该项目房屋单套销售价格,由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配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销售均价2380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结合房屋楼层、朝向等因素在±10%的范围内调整确定。该项目本次销售的1877套房源单套销售价格为约21762元/平方米~约25943元/平方米,具体每套房屋销售价格由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在“城壹宜居”公众号和城隽雅苑北区销售中心公布。
3.购房款计算方式
申购人的购房总价款=单套销售价格×房屋建筑面积。
举例:若申购人A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单套销售价格为22847元/平方米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60平方米×22847元/平方米=1370820元,该申购人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60%。
(二)榕悦花园
1.销售均价和产权份额比例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配售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确定榕悦花园项目销售均价为12000元/平方米,承购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5%,政府产权份额比例为45%。
2.单套销售价格
该项目房屋单套销售价格,由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配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销售均价1200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结合房屋楼层、朝向等因素在±10%的范围内调整确定。该项目剩余2套房源的单套销售价格为约12148元/平方米、11256元/平方米,具体每套房屋销售价格由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在“城壹宜居”公众号和城隽雅苑北区销售中心公布。
3.购房款计算方式
申购人的购房总价款=单套销售价格×房屋建筑面积。
举例:若申购人B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66平方米、单套销售价格为11256元/平方米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66平方米×11256元/平方米=742896元,该申购人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55%。
三、申购对象
(一)城隽雅苑北区
城隽雅苑北区项目本批次房源定向配售给符合申购条件且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六区稳定就业或长期落户的无房家庭。
(二)榕悦花园
榕悦花园项目本批次房源定向配售给符合申购条件且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六区及黄埔区(房源所在区)稳定就业或长期落户的无房家庭。
四、申购条件
(一)普通配售条件
申购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己婚人士申购的,不受年龄限制;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士申购的,应当年满30周岁。
2.本市户籍申购人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满10年。
以下情形不受户籍或户籍年限限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国内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取得国家承认的境外院校学士及以上学位;
(3)属于本市公布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职业)目录人员;
公布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目录、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详见附件3。
(4)持有有效的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人员。
3.2017年11月至2023年4月(66个月)中,申购人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
4.申购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本市的住宅、商铺、写字楼。
(二)优先配售条件
申购人符合普通配售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配售共有产权住房:
1.夫妻双方均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且共同申购的;
2.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或境外院校博士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公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3.属于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或病故军人遗属。
(三)不得申购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本市共有产权住房:
1.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签订本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持有宅基地,或持有未办理受赠、继承手续或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市住房;
2.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控制的企业,在提交申购前5年内在本市有住宅、商铺、写字楼不动产交易记录;
3.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的时点未满3年;
4.申购人或其配偶已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集资房、安居房、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
5.申购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申购人及其配偶应对不存在以上任何情形作出承诺。
五、申购配售程序
(一)提出申购(2023年6月5日上午10时至6月26日)
申购人可在2023年6月5日上午10时至6月26日登陆网址:http://zwfw.gzonline.gov.cn/gzf-gycqsq/gzf/index,填写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协助申购人进行网上办理。申购人对申报的信息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申购人夫妇只可申购城隽雅苑北区和榕悦花园两个项目中的一个,两个项目均申购的本次申购无效。
(二)确定参加资格审核名单(2023年6月28日)
城隽雅苑北区项目按房源数量约2倍确定参加资格审核的数量为3800户,榕悦花园项目按房源数量约30倍确定参加资格审核的数量为60户,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告申购人名单、摇珠顺序号以及参加资格审核的申购人名单。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确定规则如下:
1.城隽雅苑北区
(1)如申购量不超过3800户的,全部申购人参加资格审核。
(2)如申购量超过3800户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按如下规则对所有申购人进行摇珠确定3800户参加资格审核名单:
①摇珠随机确定全体申购人的顺序号;
②申报优先配售的申购人在先,申报普通配售的申购人在后,前3800户为参加资格审核的申购人。
2.榕悦花园
(1)如申购量不超过60户的,全部申购人参加资格审核。
(2)如申购量超过60户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按如下规则对所有申购人进行摇珠确定60户参加资格审核名单:
①摇珠随机确定全体申购人的顺序号;
②申报优先配售的申购人在先,申报普通配售的申购人在后,前60户为参加资格审核的申购人。
3.如原申报为优先配售的申购人,经审核确定为普通配售申购人的,将按其顺序号归入普通配售申购人序列,若其顺序号在参加资格审核名单中最后一位申报普通配售的申购人顺序号之后的,则不能参加后续选房顺序号的摇号。
(三)联网审核、公示、异议处理、最终审核结果公告(2023年6月29日至9月中旬)
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资格审核名单所列申购人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完成全部审核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在规定时间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申购人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具体时间将通过申购网页、短信方式告知申购人。
申购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申请异议复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内向区住房保障部门书面申请异议复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异议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公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出具异议复核处理结果。
公示及异议复核完成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告每个项目的最终资格审核结果。
(四)确定选房顺序号(预计2023年9月中下旬)
资格审核结果公告后,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将举行城隽雅苑北区项目和榕悦花园项目的公开摇号仪式,依次对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且可参加后续选房排序的优先配售申购人和普通配售申购人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监督摇号过程,并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会同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摇号结果。
(五)发布选房公告(预计2023年9月下旬)
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后,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将于选房认购开始5个工作日前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向有效中签申购人寄送选房通知书,并将选房认购重点事项以短信、电话的方式告知申购人,建议申购人保持电话有效、准确、畅通,注意查阅短信。
(六)选房认购(预计2023年10月)
城隽雅苑北区项目和榕悦花园项目选房认购活动在番禺区城隽雅苑销售中心举行,先由优先配售申购人按公布的选房顺序号先后进行现场选房,再由普通配售申购人按公布的选房顺序号先后进行现场选房。每户申购人选房认购时间为3分钟,并应在参与选房认购后签订《选房认购确认书》。
(七)合同签订(预计2023年10月起)
1.申购人签订《选房认购确认书》后,需按销售单位相关操作指引在选房认购后30天内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及《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相关附件。
2.城隽雅苑北区和榕悦花园项目的买卖合同及相关附件参考版本、合作按揭银行联系方式和银行按揭贷款文件详见“城壹宜居”公众号发布内容。
3.每套房屋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认购房屋建筑面积×105元/m2。
(八)产权办理
购房人与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按照《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及相关附件约定共同办理不动产权转移手续。
(九)交付入住
城隽雅苑北区和榕悦花园共有产权住房为现房,具体的交付使用时间以《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六、现场开放安排
(一)城隽雅苑北区
该项目在城隽雅苑设立销售中心,概念房开放时间为销售公告发布后至申购截止日(周一至周日,9:00-18:00),选房签约环节的现场开放详见届时发布的选房公告。
(二)榕悦花园
申购人可通过“城壹宜居”微信公众号首页的“共有产权住房专区”中的“VR看房”线上查看榕悦花园户型情况;销售公告发布后榕悦花园剩余房源集中开放一周,申购人可通过“城壹宜居-共有产权住房专区-榕悦花园-预约看房”预约现场看房。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城隽雅苑北区和榕悦花园项目的最终资格审核结果公告、确定选房顺序号、发布选房公告、选房认购、合同签订的时间安排有可能相应提前或延后,请申购人提前做好准备。
(二)在提出申购申请至每个项目开始选房认购前1日17:00时,申购人因个人或家庭情况发生变化而放弃购买的,可以在网上申购页面主动办理终止申购手续。每个项目开始选房认购后,申购人未按时到场、未按规定选房、未按选房公告相关规定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及《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的,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购房资格即时丧失,申购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申购人中签后未按时到场或者未按规定选房的,申购人购房资格丧失时间和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的起算时间为安排选房日期;未按规定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和《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的,申购人购房资格丧失时间和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的起算时间为签约截止日期或弃购确认书签署日期。
(三)城隽雅苑北区销售中心在房源现场开放期间提供电话咨询:020-22303683、020-22303684、020-22303685、020-22303686、020-22303687、020-22303688、020-22620071、020-22620072(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00-17:00);
(四)城隽雅苑北区和榕悦花园项目的房源、户型等信息由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提供,仅供参考。对销售公告的附件1、2有疑问的,可拨打第七(三)点列明的电话热线咨询。
(五)购房人可以自主选择一次性、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或住房组合贷款等付款方式,允许承购人将所购房屋产权份额用于办理住房贷款抵押,不同付款方式的购房价格相同。
(六)承购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产权流转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七)广州市市本级已立项待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情况详见附件5。
(八)城隽雅苑北区和榕悦花园项目本批次集中销售后剩余房源将进行常态销售,具体销售方案将另行公告。
附件:
1.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资料
2.榕悦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资料
3.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4.2023年共有产权住房申购问题说明(城隽雅苑北区和榕悦花园)
5.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情况一览表(已立项待供应,截至2023年5月)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