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5月20日起,湾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每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周日(上午9:00—11:00)为具有湾沚区户籍的结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不办理离婚登记等其他业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办理时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20日为周六,办理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二、办理人群
具有湾沚区户籍的结婚当事人
三、预约办理
为便于新人顺利办理结婚登记,可通过电话预约,尽量在预约时间到场,同时备好结婚登记材料清单,实现“只跑一次”的目标。
预约、咨询电话:0553-8829061。
四、登记材料清单
(一)内地居民携带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簿、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二)现役军人携带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
3、《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注:现役军人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注销户口证明。
(三)婚姻状况为离婚或丧偶应携带
1、婚姻状况为离婚的: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一审判决应携带生效证明)/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须加盖查档专用章);
2、婚姻状况为丧偶的:丧偶证明(应能证明双方为夫妻关系及原配偶死亡)。
注: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的日期在户口簿登记日期之前的,应当持证明材料先到有关部门更改婚姻状况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四)以上证件、材料原件均需A4纸复印件1份;
(五)结婚证件照:双方2寸近期半身红底免冠合影证件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