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闵行区适龄幼儿入学报名条件
(更新时间:2023年5月10日)
(资料图)
一、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对口报名条件(简称“对口报名条件”)
户口所在地对口:
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并且持有与户口所在地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
居住地对口:
(1)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2)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3)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4)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二、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报名条件(简称“民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1)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的本市户籍幼儿。
(2)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3)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本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相关说明:
1.公民办幼儿园实施同步招生。未选择报名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又未通过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或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第一批网上验证的幼儿,依据第一批网上验证和已分配入园幼儿数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园。
2.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可在区报名系统中选择“户口所在地对口”报名幼儿园,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幼儿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3.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及本区有效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的幼儿可在区报名系统中选择“居住地对口”报名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4.符合统筹报名条件的小班适龄幼儿在居住地所属街镇公办幼儿园资源充足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入园。若居住地所属街镇无剩余公办幼儿园资源,则不进行统筹。
5.公办幼儿园只接受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插班转园幼儿或托班幼儿预报名,依据预报名幼儿的排序情况及实际班额情况梯队录取,溢出幼儿不统筹。
6.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7.一套住房原则上3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不含二胎、三胎及多胞胎的情况)。
8.中福会浦江幼儿园、中福会托儿所闵行校区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幼儿园制定并公开。
9.持有本区户籍需接受学前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至开设特教班的幼儿园咨询、登记报名。
10.2023年8月31日前,幼儿园完成托班、小班及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的注册报到工作。
咨询、监督电话
区咨询电话:64983660转1106 或 64986476
区监督电话:64986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