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为聘用制教师。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是指具有相应教师或专业岗位资格,按规定程序聘用在公办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编制管理的专任教师。各招聘单位、岗位要求、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2023.05)》。
【资料图】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学前教育或特殊教育专业(或本科阶段学前教育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
4.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符合下列四类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浙江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校师范专业或与岗位相关专业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②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2)普通类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并且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35岁(1987年5月1日后出生)以内。
(四)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要求如下:
1.2023届本科生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2023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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