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产业领军人才子女申请幼儿园 入(转)学的操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越秀区产业领军人才子女教育优惠政策,根据省、市幼儿园招生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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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方式
产业领军人才本人于每年3月25日前向人才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子女入学申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后于3月31日前报区人才办;区人才办对各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进行汇总审核,并按以下方式进行的学位分配:
(一)3周岁的适龄幼儿入学应先参加我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电脑摇号,经电脑摇号获得学位的由幼儿园审核办理入学手续。
(二)电脑摇号没有获得学位的产业领军人才子女(含转学生),需填报五个申请志愿(在区教育局提供的幼儿园名单内选择)。然后,由区人才办根据区教育局提供的可分配幼儿园学位数及产业领军人才子女志愿申报情况进行学位分配,区教育局根据区人才办的分配意见,协调有关幼儿园安排落实。
二、申请须提供的材料
产业领军人才子女在申请入园时,需向人才项目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越秀区产业领军人才证明。
(二)户籍证明。
(三)居住证明。
(四)转学申请书。(非转学者无需提供)
(五)产业领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书。
三、产业领军人才子女申请幼儿园入(转)学申报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