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缴纳
各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选择确定缴存比例。由公司代缴个人缴纳部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个人缴纳
凡在我市已办理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均可申请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
(一)办理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流程:
1、个人缴存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携带所需资料到所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后,到指定的扬子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完成后,个人缴存者与汇缴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办理扬子银行借记卡或存折,汇缴银行采取代扣方式办理汇缴。
(二)个人月缴存额最高1000元,最低500元。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公积金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
(三)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两份)。
2、个体工商户、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含外地户口):提供身份证、《芜湖市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