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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支持大学生来繁昌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来繁参加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招聘活动的市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参加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并在招聘活动中,与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后来繁参加企业面试的市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符合条件人员1000元/人补贴。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3年;对特殊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相关支持。
拓展阅读:繁昌区大学生就业补贴
1、给予稳定就业补贴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区内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给予每年5000元、8000元、15000、20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