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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发放政策
根据《关于支持大学生来繁昌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来繁参加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招聘活动的市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参加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并在招聘活动中,与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后来繁参加企业面试的市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符合条件人员1000元/人补贴。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3年;对特殊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相关支持
二、补助标准
给予符合条件人员1000元/人补贴。
注:补贴申请后,由区人社部门统一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