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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南区初中汇总,附小升初政策

天津津南区幼儿园名单:地点+联系方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小升初政策(2022版,2023未公布)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

1.本着区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生育政策调整和人才引进政策等因素,依据区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划分学区,确保津南区小学毕业生在本学区片内的公办中学都有一个位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持“蓝印户口”的学生入学,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我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须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住(租)房证明和合法务工证明,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 坚持“公民同招”的原则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三)坚持“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

津南区坚持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书制度,对小学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多元评价。

招生办法

(一)公办校招生办法

1.区教育局本着“区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户籍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划分学区,根据学生户籍和居住实际,统筹安排学生到公办初中校就读七年级。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切实落实好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二)民办校招生办法

1.方案报批

民办初中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本校初中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民办学校要将方案(一式两份)和民办校招生简章(一式两份),于6月17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2.操作程序

(1)按规定时间,凡有报名意愿的学生,由各小学组织填报《津南区2022年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见附件1),组织报名后学校填写《津南区2022年民办初中招生报名统计表》(见附件2),于7月5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

(2)结合津南区对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长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初步查询结果,由各小学对前期查询出的拟采取限制措施的学生名单再进行一次核查,确定拟采取限制措施的学生名单,在学生填报入学志愿前,通知学生及其家长,限制其报名民办初中。

(3)由学生所在学校按学生所填报志愿排档,并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学生报名表及档案为学生报考本区民办学校报名入学的唯一凭证。

(4)区教育局视报名情况,采取学校自主招生或随机派位的办法组织招生,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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