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支持政策
1、对企业新引进的E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在购房前,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补贴期限36个月,期间入驻县人才公寓的,不再享受。
“一事一议”人才与“新引进的E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享受本细则同等相应补贴政策。
2、租房补贴按月享受,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当月按月合计兑付,后续补贴按月复核兑付。
租房补贴时间:新引进人才按人才引进之日(以县委人才办发放的“人才证书”标示的引进日期为准)的当月开始计算;“一事一议”人才自认定之日的当月开始计算。申请人因“人才证书”、“一事一议”动态管理调整为F层次及以下层次或清退的,此前已兑现的租房补贴不需退还。
3、申请人入驻县人才公寓的、正在享受公租房补助或租赁补贴的,不再享受此项租房补贴。
》〉南陵县筑梦春谷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
二、政策咨询电话
0553-683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