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筹公租房申请材料
(相关资料图)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三)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可以在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也可以按照“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规定流程在网上提交;其中受理机构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
二、区筹公租房申请材料
各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如下。
嘉定区 | 宝山区 | 奉贤区 | 闵行区 |
黄浦区 | 徐汇区 | 长宁区 | 静安区 |
普陀区 | 虹口区 | 杨浦区 | 浦东新区 |
金山区 | 松江区 | 青浦区 | 崇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