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符合上述情形的申请家庭,向保障房小区或就近小区服务窗口(附件1)提交缓交租金或者减免租金的申请。
(二)因“大病”情形申请减免租金的,需查看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医院就诊、费用结算和大病医保报销等资料;因“变故”情形申请减免租金的,需查看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死亡原因证明等佐证材料,并均需填写《公共租赁住房减免租金申请表》(附件4),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减免租金责任承诺书》(附件5)。
(四)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查看委托人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以及上述申请缓交或者减免租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
1.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服务窗口名目
4.《公共租赁住房减免租金申请表》
5.《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减免租金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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