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办理材料】
(资料图片)
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的,需提供:
1.《告知承诺书》(原件1份)
2.已故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1份)
3.提取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4.提取申请人与死者亲属关系材料(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原件1份)
5.继承人由监护人代其申请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外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需提供:
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已故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1份)
3.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1份)
4.遗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原件1份)
5.继承人由监护人代其申请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备注: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
【办理时间】
中心经办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020-12345、020-12329(移动用户拨打: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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