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点击图片可放大)
➤依规申报居住登记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来穗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请未办理居住登记的来穗人员按规定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或通过“粤省事”“来穗通”小程序、“穗好办”APP申报居住登记,同时配合网格员做好上门信息的采集登记。
➤积极申领居住证
建议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尽早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或通过“粤省事”“穗好办”线上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在我区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积分制入户、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老年人优待卡申领、“穗岁康”投保、机动车登记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补换领、出入境证件办理等方面的便利和公共服务。
推荐阅读:
>>广州居住证补办指南
>>广州居住证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