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相关资料图)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品德过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已通过论文答辩、往届毕业生毕业不超过 3 年);
3.年龄未满3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经合作流动站同意可适当放宽;
4.具有较高的外语、计算机水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具体业绩条件
博士后的招收分为A、B两类,各类博士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相应业绩条件。
1.A类博士后: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 C 类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 1 篇及以上;
2.B类博士后:学科背景、学术研究能力和研究方向符合合作导师要求。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
招收博士后合作导师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