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离婚规定
(相关资料图)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其中,关于冷静期的部分,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海当事人婚姻财产公证办理方式
1、直接访问网站“上海法网”,委托办理;
2、下载手机app“上海法网”,委托办理;
3、拨打12345、12348咨询办理;
4、公证机构窗口办理。
上海当事人婚姻财产公证申请条件
申请人申办公证是其本人真实意思;申请人能够按照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申请材料;申请人按标准支付公证服务费。
上海当事人婚姻公证申请材料
代理人身份证件
身份证件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监护人身份证件
公证申请表
监护权证明材料
居民户口簿
委托书
居住在本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