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资料图】
广州医保(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等。
➤办理地点:
预选择的门诊选定医疗机构。
➤具体手续:
到预选择的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凭医保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选点确认手续,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点登记,并在门诊病历上书面注明该医疗机构为其选定医疗机构,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并登记姓名、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选择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小点)、1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 (中医) 、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选定的就医机构。
2、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学生参保人应在我市医保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1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小点),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后,可以再选择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大点)。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在我市医保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1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小点)。
3、参保人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
4、按照业务规则,选点后本自然年度内无法修改,第二年1月1日起可修改。如参保人需办理普通门诊选点变更的,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穗好办APP等网办途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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