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资料图片)
本市户籍居民或外省市户籍居民均可在上海办理港澳通行证。(华侨及军人必须在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
办理标准:
1、首次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提交规定的相应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2、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出入境证件,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申请人,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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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图源:一网通办)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民生路1500号一楼受理大厅2-15号窗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接收申请(华侨及军人必须在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费用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1次有效签注15元/件,2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