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佛山市消委会发布了“2018年佛山市洗衣店服务测评活动”。
此次活动由佛山市消委会委托优选消费者报告实施,历时两个月,针对分布在佛山市禅城区、顺德区的十家连锁洗衣店展开。
对比测评项目包括经营环境、服务规范、查衣规范、取衣规范、洗后效果等共计五大项三十九个小项。
本次测评除对服务细节进行了对比之外,同时委托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样品洗后外观、洗后洁净度、干洗剂四氯乙烯残留量、有无荧光增白剂进行了实验室测评。
佛山市消委会报告显示,虽然各店在洗涤剂安全问题上风险较小,但诸如营业执照、投诉电话未明示、服务须知不含赔偿条款、出现洗涤问题拒不赔付、特殊污渍处理收费不明晰等服务不规范问题仍存在。希望通过此次测评,促进商业洗衣行业标准更新,从而解决因标准滞后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发布会上,佛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向媒体揭示了洗衣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未做到“亮证经营”,投诉无门
测评报告显示,主观测评中发现,10家洗衣店中有3家营业执照未明示,显著位置未看到营业执照,未做到“亮证经营”。此外,除门口广告牌有联系方式外,10家洗衣店在店内均没有公示投诉电话。
服务须知不含赔偿条款,出现洗涤问题拒不赔付
测评报告显示,10家洗衣店中,有3家店服务须知不包含赔偿条款。一家名为施柏丽(普君北路)的洗衣店,洗完衬衫后局部褪色,该情况未事先讲明,体察员要求退还洗衣费并进行赔偿,店员表示既不退费也不赔偿,同时也拒绝提供投诉电话,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而依据《全国洗染服务纠纷解决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出现洗涤问题,确认为洗涤方式造成而非衣物质量问题,洗衣店应向消费者给予相应的赔偿。
洗衣单内容五花八门
测评中发现,不少洗衣店存在洗衣单内容格式不规范,店员填写不规范,未写明洗涤方式、洗涤效果,往往仅让消费者留下手机号而未签字确认的情况。而根据洗染业服务经营规范(SB/T 10624—2011)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商业洗衣洗涤服务质量规范(DB44T249-2005)规定洗衣凭证应包括:衣物名称、数量、颜色、瑕疵状况、加工服务内容、价格、收衣/取衣日期、加工后效果、顾客须知、联系电话、消费者确认签字等内容。
洗涤剂未规范使用
报告显示,在体察的10家洗衣店中,有9家店衬衫洗后残留荧光增白剂,其中有6家衬衫荧光增白剂残留较多;4家店羊毛衫洗后有荧光增白剂残留。荧光增白剂是一种功能性助剂,本身无去污能力,使用荧光增白剂洗后的衣物会显得更加色彩明亮。规范操作中羊毛衫干洗应不含荧光增白剂,根据检测专家推测,荧光增白剂可能是处理剂中带来,也可能是水洗洗涤剂引入的。
全国80%以上的干洗店都会使用干洗剂四氯乙烯,四氯乙烯是具有一定毒性的有机溶剂,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和湿疹。但目前国内外均无针对干洗后衣物四氯乙烯残留限量标准。
根据国际环保纺织协会《OEKO-TEX Standard 100》(国际环保纺织协会有害物质标准认证)规定,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织物中四氯乙烯不超过1mg/kg为宜,此认证标准虽不完全适用衣物干洗之后四氯乙烯残留限量标准,但是鉴于四氯乙烯是强挥发性物质,本次检测中发现福奈特(湖景路)洗衣店羊毛衫送洗一周后四氯乙烯残留量为1.54mg/kg,测出残留量仍然超过《OEKO-TEX Standard 100》(国际环保纺织协会有害物质标准认证)的限值,检测专家表示这对消费者、洗衣店员工都可能会造成身体健康威胁。
未提醒或协助消费者检查衣物
报告显示,10家洗衣店均没有在收衣时提醒顾客检查衣物是否有物品遗漏。体察员事先在羽绒服口袋放置纸巾,送衣时店员均没有检查口袋,取衣时,有8家已把纸巾取出,但仍有象王(顺德总店)、洁丰(润联大厦)两家店未取出纸巾。同样的对羽绒服洁净要求,诗奈尔(朝安南路)、威特斯(碧溪店)两家店说羽绒服只能干洗,而其它八家则采用了水洗。
佛山市消委会希望通过本次对比测评,能够推进佛山乃至广东地区洗衣行业服务质量标准的更新,从而使得商业洗衣行业能够有序发展,避免劣币驱逐良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接受服务。同时也结合相关专家意见给消费者提出如下消费建议:首先、选择信誉好的正规洗衣店。其次,送洗贵重衣物提前主动告知洗衣店。第三,主动了解和选择衣物洗涤方式,并签字确认。第四、取衣当场检验洗后质量,出现消费纠纷积极维权。第五、干洗后衣物不要直接穿着,应去膜通风晾晒后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