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多家媒体披露了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简称《175号文》),在“能退尽退,应关尽关”的八字解读下,网贷行业站在了生死三岔口。
转型方向暗和“三岔”之意,既指明了出路,却又充满了不确定因素。
助贷行业自身增长拐点隐现,突围亟待模式创新。 在175号文下发之前,《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以及《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两大文件的下发,一下令助贷行业“绷紧了神经”。有业内人士坦言“这意味着银行只能通过助贷业务向当地用户发放消费信用贷款,无法再开展异地放贷,导致整个助贷行业资金量与业务规模骤降,甚至令整个助贷行业增长拐点隐现。”而另一方面,175号文中明确提出“不准金融机构为网贷平台提供担保增信”也杜绝了保险信用违约险(履约险、保证险)的模式。在这种背景之下,网贷机构要想顺利转型助贷,能否创造出新的模式至关重要。
然而,更明确的准入条件,更具体的合规标准,也意味着助贷未来或许是一个大有文章可做的领域。展望2019,大数据技术、风控模型、融资担保牌照、良好的营业记录会成为助贷领域玩家的武装标配。
网络小贷“去伪存真”竞争加剧,发挥优势、优化结构成为关键。 2017年11月21日,互联网小贷批设暂停,经历一年多时间,网络小贷得到充分整顿。作为有场景、有技术、有风控、有资金的重要融资渠道,网络小贷很好地满足了 “短、小、频、快”的融资需求。而对于网贷机构转型网络小贷,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则认为网络小贷公司准入门槛较高,对主发起人、注册资本、高管团队都有较高要求,网贷机构需发挥自身优势,优化结构,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向持牌机构导流,风控与合规成决定因素。 为了严格防范风险向持牌金融机构传导蔓延,“175号文”强调严格执行“四不准”要求,即金融机构不准通过网贷机构融资、不准为网贷机构提供担保增信、不准接受网贷机构投资、不准销售网贷机构产品。正如互金行业研究者所说,导流首先要符合资管新规,进行导流而不是代理销售;其次是责任的界定,在导流这个业务上,网贷平台扮演的是什么样的角色?都需要谨慎对待。
由此可见,尽管“175号文”明确指出了方向,网贷机构能否顺利完成转型仍充是未知之数。目前已有专业人士对网贷机构批量退出产生的市场动荡表达了担忧,特别是过于侧重资金端,资产端不发达的机构,“双降”的压力下,兑付危机的风险大幅增加;同时,清退过程中很有可能出现网贷机构将所有的不良资产打包,打折卖给资产管理公司,并由此引发严重的逃废债危机。这些都需要谨慎对待。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上述三条出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砍掉了网贷的资金端,促使网贷机构从信息中介转向信用中介。不难理解,未来在监管的政策鼓励下,侧重资产端和获客端的网贷机构将更有机会成为头部平台,或者顺利完成转型。
资本市场的反响不一
从整体上来看,尽管“175文”引发了整个网贷行业生死转型之痛,但是诸如维信金科、融360等消费金融领域从事助贷和引流的专业公司在严守监管政策之下的模式创新,也为网贷机构提供了更多思考的范本和借鉴的道路。在“175文”发布之后,维信金科(02003.HK)、简谱科技(JT)都收到了资本市场积极反应,截至1月23日中午,维信金科股价较21日上浮超过14%,简谱科技上浮超过5%。部分规模较大的P2P上市平台则短期跌幅较大。
如今,在美国和香港海外上市的网贷平台,已经涵盖P2P、金融科技、获客导流、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等众多业态。维信金科以助贷、导流、互联网小贷构成主要业务,成为一个符合175文监管导向的典型样本。公司已经于2018年登陆港股主板。
以维信金科为例,公司拥有“融资性担保公司”牌照和“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在多年的业务发展中,从未涉足资金端,而是结合自身的牌照、技术和服务优势,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共同进行产品设计、场景融合、做大C端信贷资产。在这个过程中,维信金科同时作为一个信贷资产的流量提供方,提供技术支持、数据整合、风控建议,并且针对不同金融机构的“风险-收益”偏好,推荐相应的信贷资产。
维信金科与持牌金融机构“资金方+金融科技”的助贷合作模式,在公司上市后有更进一步发展,除与外贸信托继续和扩大10余年的战略合作外,与股份制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各类中小银行的合作都更趋深入。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从2017年下半年到现今合计100余个部委和省一级的各类网贷规范,也足见金融监管部门的良苦用心。各类平台大呼“拥抱监管”的同时死伤枕藉——好在如今针对大量网贷平台“能退尽退,应关尽关”的峻语下,终于也在助贷、引流方向指出了一条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