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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乾鑫:科技企业重整中的技术价值分析

改革开放40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过程中,我国逐渐建立起市场化的企业破产制度,而《破产法》是市场经济法律框架中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破产程序已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转型调整、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法治化路径。当前,高新技术企业及拥有创新专利技术的企业进入破产或破产重整时,经常遇到技术价值难判断的新问题。为破解这个难题,2019年1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与方象知产研究院共同举办“企业破产与高技术资产处置”研讨会,通过破产法理论与实务前沿研究、案例研讨等方式,与来自国内高等院校、知名律所、知名投资机构的上百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把脉当下科技企业破产中遇到的问题,共话破产企业重整、发展之路。

本次论坛邀请的嘉宾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来小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邹明宇、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副院长芦超、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北方区重整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曹春烨、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业部总经理张维军、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贺丹、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陈夏红、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讲师赵天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颖、深圳市前海九门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成刚、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蔡显耀、北京问方执象律师事务所主任訾英韬、方象知产信息科技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金彦、方象知产信息科技研究院主任研究员徐乾鑫等。

当前的重整企业越来越多地体现出高新技术特征,如何洞察债务人企业的技术价值所在,分析可能的技术组合方向,探明可能的技术市场需求,从而为高新技术企业重整提供一个破产法与科技结合的新路径。为此我们在会上采访了方象知产信息科技研究院主任研究员徐乾鑫,以下根据专访内容整理:

方象知产信息科技研究院主任研究员 徐乾鑫

记者:您认为,高科技企业在破产重整时,在资产评估上有什么问题是应该重点关注的?

徐乾鑫研究员:对于科技企业来说,最重要的资产已经不再是设备和土地等有形资产,而是其技术资产。据相关机构统计,标普500里所有企业整个市值当中,在2015年无形资产占比为87%,而有形资产仅仅占比13%。而对于科技企业来说,无形资产中的技术资产是最重要的,也是增加值最高的。所以,科技企业在破产重整时,首先要识别和梳理出有哪些技术资产,技术资产是有很多种类,例如专利、技术秘密、实验数据、技术诀窍等等。再要对这些技术资产进行合理的价值分析判断,科技企业才能有个好的破产重整方案,前面可以说是科技企业重整的必要基础。其中的难点是,科技企业的技术资产的价值如何判断和确定?技术资产是非常特殊的,它是非物质性的,它的价值还会因不同的对象而不同。

举个例子来说,北电网络是有100多年历史的加拿大最大的通信设备厂商。2009年1月申请破产,2011年把它的6000件专利拍卖,竞拍方有苹果、谷歌、英特尔、以微软、爱立信和黑莓为首的财团以及RPX联盟5大阵营(RPX是专门进行专利买卖的组织)。2011年4月时,谷歌就提前宣布9亿美元竞标这6000件专利,成为“假马”竞拍者。6月27日正式开标,因特尔率先出价15亿美元,RPX直接退出了竞拍。第二天,爱立信、黑莓与微软组成的财团停止报价,退出后与苹果建立了联盟共同竞标。第三天,英特尔也败下阵来,加入了谷歌的阵营。最后一天,当报价达到30亿美元时,谷歌的阵营直接加价到40亿美元,苹果代表的联盟又给出了45亿美元的报价,谷歌阵营最终放弃了竞标。北电的无线网络业务等总共加在一起也就卖了32亿美元,而这6000件专利卖了45亿美元。北电的专利,对谷歌和苹果就有战略性的价值,对于其他主体来说也许就没那么高的价值。从这个案例也能看出,技术资产的识别和有效评估对于科技企业来说是有多么重要!

除此之外,技术资产的价值变现途径也是多样化的,例如最常用的就是用于自身企业的产品生产和研发;也可对非竞争企业进行授权;还可以转让拍卖;另外,还能进行防御性或者攻击性的法律诉讼等等。技术还拥有许多其他的特殊性,由于这些特殊性,所以技术的价值是需要在时间,主体,外部环境等条件都明确下,再从技术、法律、市场等多维度进行深入的定性分析过后,才能有个清晰的判断。

记者:您在会上提出了“技术价值分析”这一理论,那么,技术价值分析的核心内涵是什么?

徐乾鑫研究员:技术价值分析的内涵就是运用各种分析方法和工具去判断技术在未来给关联主体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机遇,并在这个动态过程中不断的去调整和控制风险。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去解决许多问题,例如,技术是否足够先进?相比其他技术,好在哪里?技术用什么方式保护的?保护状态怎么样?技术能应用到哪些产品?未来市场前景如何?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商业化?如何对其进行估值和量化?等等。所以技术价值分析不同于技术价值评估,技术价值分析是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从技术、法律、市场和商业化实施等多个维度去解剖这个技术以及其能带来的机遇和风险。技术价值评估仅仅给出一个量化的数字,但是,脱离对于技术实质、技术内涵、技术路线、技术发展沿革、技术应用等核心问题的关注与分析,得出的“价格”数字,很难支持技术的真实价值判断。

记者: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说对技术价值分析是否有必要?难点有哪些呢?

徐乾鑫研究员:技术价值评估对企业投资是非常有必要的。根据我以往的经验,在进行技术价值分析时,主要有四大难点,一是缺少相关的复合型人才,因为它要求懂技术、懂法律、懂市场、懂商业。二是对技术相关情报的要求很高,信息如何获取、如何保证全面性和准确性、以及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如何进行高效的筛选?三是数据需要客观准确。再有分析人员和技术专家不能带有主观价值和个人倾向,这都很难做到。四是难以量化,常用的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这些方法对于技术价值分析来说,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记者:那么针对这些难点,应当如何解决?

徐乾鑫研究员:首先是技术竞争情报对技术价值分析的支撑功能。有了技术情报的支撑后,我院会从四大维度对技术做定性的分析。技术先进性分析,这个维度主要依托的是我院的技术专家团队和开发的技术情报分析体系;技术稳定性,这个维度主要依托隶属我院的北京问方执象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和我院的专利分析师;技术市场化,这个维度主要是依托于我院的技术分析结合行业专家访谈和市场数据的调研;技术商业化,这个维度主要是依托我院的战略咨询专家和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维度的信息源。

记者:技术价值分析如何在破产重整中发挥作用?

徐乾鑫研究员:在破产重整中技术价值分析对两类人特别重要:一类人就是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在我们近年来破产重整的企业中,有很多已经涉及到比如专利技术甚至商业秘密,对于此类企业的破产管理人而言,破产管理人要对企业价值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他首先要了解,这个技术的价值如果放在整个的产业链条上,属于哪一个重要的环节。另外这个技术它未来的发展趋势是怎么样的?比如,有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企业有一个专利技术,但是这个专利技术可能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很有价值的技术,那么这个时候,破产管理人就需要能够判断这种技术的价值,比如进行出售的话它的价格应该如何来确定?

此外,破产管理人有可能为了拯救企业要去寻找新的投资人。那么这个时候,破产管理人可能并不了解这种技术对于哪些投资人而言是重要的或者是需要的,如果这时能够进行技术价值分析就可能帮他找到更好的、更适合的投资人。因为通过这种分析可以了解这种技术可以有哪些更多的应用场景,从而找到最恰当的投资人,把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从而更好的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这是它的一个表现。

另一类人就是就是投资人,比如说投资人想要投资一个破产重整企业而且看中的是它的技术价值,但是投资人也并不都是技术专家,那么这时候就投资人就需要有人能够帮助分析破产重整企业中的技术价值情况,评价其是否值得进行更多的投资。由此可见,技术价值分析是破产重整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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