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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鑫科技拟豁免刘德群等人相关承诺 新股东“入主”再进一步

 

12月13日晚间,晨鑫科技(002447.SZ)发布最新公告,公司于当天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庆和赵长松分别提交的《关于豁免履行承诺的申请》。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11月,因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南昌京鑫拥有的壕鑫互联45%的股权,刘德群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庆、赵长松分别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函》,刘德群承诺自交易完成之日起未来 60 个月内,其本人将保持直接或本人控制的主体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不低于 15%,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改变。

刘晓庆及赵长松则分别承诺,将保持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不低于 5%,并继续与刘德群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保证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改变。

2018年11月7日,上海钜成、刘德群、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及以股偿债协议》,按照协议,上海钜成同意受让兴业证券对刘德群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刘德群同意以其持有的晨鑫科技 1.24亿股股票抵偿上述债权。

公告称,现因刘德群和刘晓庆为偿还刘德群债务,拟处置各自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刘德群直接或控制的主体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将低于 15%,两一致行动人刘晓庆和赵长松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也无法维持不低于 5%,将导致其无法履行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承诺。此外,考虑到刘德群及刘晓庆仍被采取强制措施,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也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为此,刘德群、刘晓庆和赵长松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关于豁免履行承诺的申请》,请求有权机构豁免其在《关于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函》中做出的全部承诺。

国浩律师事务所认为,刘德群、刘晓庆及赵长松的承诺事项,不属于法定承诺,不属于现有规则下明确不可变更的承诺,三人在做出承诺时没有明确表示不可变更或撤销。本次豁免公司股东刘德群、刘晓庆及赵长松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悉,晨鑫科技将于2019年1月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申请豁免履行承诺事项进行审议,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钜成受让刘德群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后,晨鑫科技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上海钜成,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薛成标。

查询相关资料发现,上海钜成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金融、仓储物流、绿色新能源、LCOS芯片研制、海外大型零售连锁等,是一个综合性的集团公司,其旗下有江苏慧新辰科技、钜成新能源(响水)科技、江苏理森光电科技、江苏光融新能源科技及太平洋岛屿超市等分、子公司。

晨鑫科技表示,上海钜成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和关联交易,本次变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业内人士分析称,自转型“电竞+AR/VR+区块链”以来,晨鑫科技发展良好,而区块链应用及电竞产业赛道开阔,在新的大股东进入后,借助大股东的财力及资源优势,晨鑫科技或将迎来快速发展期,后续发展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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