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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至年底参保企业每招用一人发放1500元


(资料图)

8月9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近日,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相关通知,我市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参保企业每招用一人发放1500元,政策执行期至今年年底。

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适用对象包括3类人员,即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根据要求,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为上述3类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

一次性扩岗补助的补助标准为,参保企业每招用一人发放1500元。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经办模式为,“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发放的,由市社保中心从开通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的企业中,筛选出符合领取条件的,向企业推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在政策实施期限内企业未确认的,视同企业放弃。采取企业自行申请方式发放的,由市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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