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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的通知》显示,我市23家合作社被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占全省入选数量的四分之一。
今年,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供销合作总社,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最终,经审查复核和媒体公示,在全国共评选出1919家农民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4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
在认定的1919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中,山西省共83家入选。其中,我市23家入选,分别是农业农村类19家、林草类2家、供销类2家。
入选农业农村类的19家合作社分别为盐湖区凯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盐湖区永胜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盐湖区振湖韭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临猗县老园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临猗县索尔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万荣县荣河孝斌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万荣县西村改英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闻喜县佳惠山楂种植专业合作社、山西玉璧粮食专业合作社、新绛县建风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新绛县龙兴镇运安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新绛县向旺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绛县明山香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垣曲县双龙种植专业合作社、平陆县神鹰果品专业合作社、芮城县创森养猪合作社、芮城县绿翠菊花专业合作社、永济市胜光梨种植专业合作社、河津市连绿韭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入选林草类的2家合作社分别为临猗县冬祥鲜枣种植专业合作社、临猗县特贡冬枣专业合作社。
入选供销类的2家合作社分别为河津市宏波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芮城县利农蔬菜专业合作社。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10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指导服务,完善动态监测,落实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壮大,提高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质量和为农服务能力;积极宣传推广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好的经验做法,引导鼓励我市农民合作社学习身边榜样,因地制宜探索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