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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建设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近日,市政府结合实际,印发了《运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划分范围为运城市建成区及规划区,以《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远期城区用地规划内容,确定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具体范围:西至学院西路、盐泽路、关铝热电西侧,南到运潼线、银湖街,东至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侧,北到北相镇南侧,总面积约110.44平方公里。《方案》的适用时段分别为:昼间6:00至22:00,夜间22:00至次日6:00。
《方案》指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类:0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4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本次划分将运城市规划区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其中,1类区8个,2类区5个,3类区4个。4类区包括沿城市主次干道、南同蒲铁路、大西高铁两侧及运城市瑞通汽车客运中心站、运城五洲汽车站、运城北客运站、运城汽车客运东站、运城北站站场等。
下一步,各相关单位将结合《方案》要求,提升城市噪声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享有良好声环境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