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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盐湖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2022年,盐湖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440万元,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贴”的原则,对实施秸秆还田、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离田等环节的实施主体进行适当补助。
据悉,通过公开遴选、审核公示等程序,盐湖区确定了15家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青贮池面积11800立方米,干草棚面积4200立方米,补贴金额193.98621万元;收储秸秆饲料14350吨,补贴金额88.82929万元;购置青储装备10台套,补贴金额70.155万元;实施秸秆还田19157亩,补贴金额67.0495万元;在金井乡西王村建立1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
验收组实地查看通和顺奶牛养殖场、弘泰和牧业、御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15家实施主体,走访农户,审阅相关资料,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验收组肯定了盐湖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对项目进行了质询和充分讨论,认为该项目完成了各项建设计划和任务,整体工程质量优良,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取得了优异成绩。
(张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