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王冬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督查和巡查工作纪律规定(试行)》今天公布。如发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生态环境部专项攻坚执法行动的工作人员,存在违反相关纪律规定情形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方面的问题,可以向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和生态环境部直属机关纪委反映。举报邮箱为jb@mep.gov.cn,举报通信地址为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办公室(邮编:100035)。
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表示,为便于反馈信息,建议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